农村信用社是中国乡村信用社体系的一部分,其机构设置、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都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乡村信用社起步时间较早,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那时银行业不太发达,大多数人只能在家附近的信用社办理服务,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资金需求,政府开始打造乡镇村信用社。
村信用社属于非营利性金融机构,其定位是为基层农村群众提供金融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同时还承担着银行业未覆盖地区的金融服务职能。在服务方面,村信用社为居民开辟了多个渠道进行资金储蓄、贷款、缴费等服务,方便了村民们的日常生活。而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村信用社则积极承担着政府的部分社会公共职能,如实施扶贫政策、引导农民文明生产等。
村信用社并不是直接属于某一个具体的银行,但是其经营活动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范和约束。乡村信用社体系中的村信用社是相对独立的,互相合作但并无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在我国金融系统中,村信用社起到着重要的作用,其资金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各具特色。作为银行体系的一员,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农村信用社在服务社会、服务农村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