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近年来越来越被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所谓的幸福感,在这个复杂而又快节奏的社会中,变得更加重要。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在2011年提出幸福是“主观感觉的积极情绪体验”,从而将幸福界定为情绪。然而,事实上,幸福远不止情绪的感受,这里介绍的幸福的定义更为广泛,更为全面。
首先,幸福的定义应该基于精神,而不是物质。我们的社会现在很多人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生活而疲于奔命,但是这种生活方式很难使人产生幸福感。研究数据显示,只有40%左右的幸福感来自物质因素,其余的幸福感来源于精神和情感,例如爱情、亲情、朋友、信仰等。因此,幸福不是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其次,幸福的定义应该基于意义,而不是消极状态的缺失。很多人都会陷入所谓的“不幸福”状态,认为因为某些东西没有达成而变得不幸福了。事实上,真正的幸福定义是建立在成就和意义的基础之上。即:通过努力获得的成功体验中获得的成就感和内容的意义感。例如,能够从工作和学习中获取成就感和意义,这会使一个人感到更加幸福和满意。
最后,幸福的定义应该基于调和,而不是过度执着。有些人追求完美,但是他们却很难满足。把握个人的优势与劣势,学会适度的放手,而不是在对某一件事情上过度劳累,这就是调和的含义。这是“阿修罗”哲学,也是受到大多数人忽视的。
总的来说,幸福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其含义的范围也比我们想象的宽广,寻找幸福之路,应考虑到精神、意义和调和三个方面。试着在这些基础上发现属于你自己的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