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减持期间上述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特别提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8%,(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刘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备查文件1、东易天正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勇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存在违规情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证券代码:002713证券简称:东易日盛公告编号:2022-03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司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118,370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刘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2%,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刘勇先生持有公司473,480股,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一、内容概要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天正”)的告知函,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三、其他说明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宁士文化网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9%,2、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证券代码:002713证券简称:东易日盛公告编号:2022-032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特此公告,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东易天正于2022年5月10日、5月11日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420万股、200万股,四、备查文件刘勇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计划1、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注: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共计减持620万股,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